把握执业特点 激发党建活力——李启军律师参加全省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8-11-10 点击次数:1626
把握执业特点 激发党建活力
律师作为新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被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律师工作也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2008年11月7日,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司法厅、财政厅组织召开的“全省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花园宾馆”隆重召开。李启军律师代表汇韬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盛会,并作为成都市律师行业的唯一代表,以“把握执业特点 激发党建活力”为题,在这次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这次在全省召开的由地市州县组织部长、地市州县司法局长、地市州县财政局长、行业协会会长及秘书长参加的“全省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是省委对律师工作的关心支持,是律师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必将推动我们的律师事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李启军律师(左一)代表我所出席了此次会议
李启军律师作为成都市律师行业的唯一代表在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