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参加司法部召开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0-02-08 点击次数:1630


我所参加司法部召开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座谈会

      2月3日,司法部在沈阳市召开了部分省(区、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座谈会,北京、上海、辽宁、黑龙江、广东、重庆、四川、山西、宁夏等九个省(区、市)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的负责同志和律师事务代表参加了会议。我所作为四川律师事务所的代表,派所党支部委员、合伙人曾红莉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交流前一阶段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任务。我所以“旗帜鲜明抓好律师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题,在会上汇报了开展党建工作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交流,我所的工作受到了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曾红莉律师与司法部领导


全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在座谈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