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党组对律师行业党组织的要求,市律协党委于6月21日 专题研究部署了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中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工作(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要把握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律师行业党组织面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开展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引领律师队伍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推进律师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律师要认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即: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及推进律师行业科学发展等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结合律师业务发展,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市律师协会今年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果。使成都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在抓自身建设、推进行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方面有新的作为,真正涌现出一批有实绩、有影响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和全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要把握好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五好五带头”标准,即: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在自身建设创新发展和推动工作上做到“五好”:一是支部班子好。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创造力、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和促进行业科学发展实践中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服务中心、服务群众和关爱社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党支部规章制度完善,党内生活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到位,支部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发展势头好;四是工作业绩好。支部在自身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要有明显进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办所执业中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员律师与一般律师和民众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加深对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认识。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刻苦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争做学习模范;二是带头创造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争当敬业模范;三是带头服务群众。主动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化解矛盾,利用自身法律专长,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维护群众正当合法权益,争当执业为民模范;四是带头求真务实。自觉抵御各种不良思潮和风气的侵蚀,在推进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中真抓实干、有所作为,争当实干模范;五是带头文明守法。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觉维护成都“全国文明城市”荣誉,争当守纪律模范。。
三、要把握好创先争优活动的阶段和节奏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成都律师行业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5月开始至2012年7月基本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0年5月底至7月中旬)。协会党委和各支部组织学习领会上级部署要求,制定活动计划, 7月初至中旬各律师事务所进行部署动员,重点抓好专题学习教育、制订活动计划和目标、 实施公开承诺等工作。
(二)全面争创阶段(2010年7月—2011年6月)。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重点抓好党性教育活动、岗位奉献活动、服务群众活动、亮牌示范活动、组织创新等五项活动。
(三)示范带动阶段(2011年7月—2012年6月)。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重点抓好树立先进典型、搞好对照分析、分类指导等三项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重点抓好成果展示、考核评议、总结表彰、完善机制等四项工作。
四、要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五个环节
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上级在统一部署中强调必须严格把握好五个环节:
一是公开承诺。各支部要根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联系各自实际,明确提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认真制定开展活动的实施计划,明晰阶段目标、年度安排和具体措施。党员律师要结合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进行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领导点评。协会党委和各支部书记要适时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指明努力方向。领导点评原则上每半年进行1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
三是双向述职。每年年底,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基层党组织分别向党员和上级党组织述职,党员律师分别向党组织和群众述职,汇报开展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
四是群众评议。结合述职,上级党组织要适时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律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须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评选表彰的依据。
五是评选表彰。协会党委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定期对支部和党员律师进行考核,严格按条件、名额和程序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五、要把握好党委提出的“三结合一塑造”要求
一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律师行业正在开展的活动结合起来。各支部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把司法部倡导的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和警示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使之相得益彰,共同推进,还要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和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深化党员教育,激发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政治热情,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成效。
二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领律师服务成都“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为成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贡献,是律师协会的重要职责。活动中,各党支部要把组织律师广泛参与服务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和成都扩大开放年结合起来,并把担当社会责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成效作为检验活动成效和进行评比表彰的重要条件。
三是把要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律师行业建设结合起来。党的建设和一切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要把创先争优的主要内容、实施方式和目标要求与律师行业科学发展和执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融入到律师业务拓展和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管理中去,并把执业为民的绩效作为衡量创先争优活动效果的重要尺度。确保活动计划符合实际、便于操作,能够开展得起来,坚持得下去,收得到实效。
四是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塑造一批先进典型。要善于发现和塑造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典型。各支部在布置活动、阶段小结和整个活动总结评比表彰期间,都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理念,重视提炼活动中的做法和体会,注重展示本单位的活动亮点,注意塑造先进典型和模范个人,力求在有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和党员律师中,率先产生一批有实力,有良好品牌和广泛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推进成都律师业科学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六、要把握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动权
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各党支部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面对组织基础薄弱,人员高度分散,工学矛盾突出的律师行业特点,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求真务实,迎难而上,切实把握好筹划、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主动权。在活动的组织领导方面要竭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各支部务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和落实创先争优活动部署要求,切实把这项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律协党委已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协会党委办公室,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要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本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各党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应在2010年7月中旬前报协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检查指导。市律协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采取召开座谈会、检查考核、阶段讲评等方式对各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了解掌握活动进展,帮助总结活动经验,指导宣传典型,发现和解决活动遇到的实际问题。协会党委还将在领导小组内设立由党委书记牵头,有党委学习、组织、宣传委员、党办主任和其他党建理论骨干参加的调研组,在协助领导小组搞好面上指导的同时,着重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
三是强化创先争优活动的舆论导向。活动中,各支部要在用心抓好学习动员的基础上,下大力抓好活动的宣传造势工作,要抓住布置动员、阶段总结等时机,大张旗鼓地肯定成绩,彰显亮点。要采取采写活动简报、开辟党员学习园或网页等多种形式,及时反映创先争优活动进展,宣传好人好事,为创先争优活动营造健康氛围,为协会党委塑造先进典型作铺垫。协会党委将利用《律师工作动态》、协会网站、收机报和即将创刊的《成都律师》等阵地及时、全面反映创先争优活动动态,在活动年度总结或整个活动评比表彰期间,协会将联合媒体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和深度报道。活动期间,各支部每月应向协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以上条活动信息,阶段活动结束后必须及时报送阶段总结。
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
中共成都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一日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泽辉;
副组长:刘守民、刘申明;
成 员:黄小静、刘萍、刘丰、王宗旗、曹军、李世亮、张诚。
二、办公室成员:
主 任:黄小静;
成 员:蔡洲武、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