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荣立集体三等功 李启军律师受通令嘉奖
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下简称市文化宫)整体搬迁新建工程,是成都市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重点项目。由于项目重大,所涉法律关系纷繁复杂,为依法解决相关法律事务,保证市文化宫整体搬迁新建工程的顺利实施,维护市文化宫的合法权益,我所李启军律师受托担任其项目律师,在历时近三年的时间里,我所全体律师秉持高度的敬业精神,为党委政府和市文化宫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其所涉纠纷获最高人民法院胜诉判决,并为文化宫原地块及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价约10亿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支持。
为表彰我所律师团队,2008年2月,成都市司法局为我所记“集体三等功”,李启军律师受到了通令嘉奖的表彰。全所律师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为当事人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