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为某建筑公司“老总”无罪辩护获圆满成功
发布时间:2006-08-29 点击次数:1491
我所律师为某建筑公司“老总”无罪辩护获圆满成功
 
    我所顾问单位“老总”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区分局刑事拘留、并由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特聘请我所律师为其进行法律帮助和辩护。我所接受委托后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魏东律师为组长、以李启军律师、梁光术律师、徐涛律师、李苗律师、田银行律师、吴念胜律师、陈自强律师为成员的强大律师团,为徐某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支持。
    在八个多月的时间里,律师团不辞辛劳九下云南省玉溪市,先后同云南省公安厅包括公安部在内的十几个部门书面反映本案真实情况和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通过有理有据地向各相关权力机关陈述对该案的无罪辩护意见并大胆开展刑事辩护工作,最终成功地说服了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徐某作出了无罪认定,并于2006年8月4日,正式作出了《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玉红检刑不诉[2006]第14号)。  
    我所律师在本案中并不只是有效地维护了被告人徐某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模范地履行了刑事辩护律师的神圣职责,维护了社会主义法治尊严,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