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公益事业,我所律师积极参加共青团成都市委组织的赴大邑县“三下乡”活动
发布时间:2006-01-23 点击次数:2045
热心公益事业,我所律师积极参加
共青团成都市委组织的赴大邑县“三下乡”活动
 
    为了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改善农村社会风气,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满足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1996年12月中央宣传部、国家科委、农业部、文化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并从1997年开始正式实施。我所这次积极参加赴大邑县“三下乡”活动,旨在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将法律服务工作融入农村、农民的精神文化建设中, 为农民朋友的涉法事务排忧解难。
    对律师“送法下乡”,参加“三下乡”活动,农民朋友给予了十分积极的评价。上午十点,我所在活动现场设立的法律咨询处,已是人头攒动,廖宏程、田银行二位律师向农民朋友们赠送了四百余本法律书籍,并对农民朋友所提出的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承包、婚姻继承、商品房买卖、合伙纠纷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热情和详尽的解答。
    活动结束后,共青团成都市委、中共大邑县委等领导对我所律师的热忱服务和专业素养给予了高度的赞赏。



当地群众积极踊跃的参加咨询活动

田银行(左)、廖宏程(右)律师在“三下乡”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