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积极参加《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03-03 点击次数:775

我所律师积极参加《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3月2日,成都市妇联、成都市司法局等单位在成都市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国槐社区举办了以“ 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2016年反家暴情景剧巡演暨法制宣传活动”。

      为积极响应活动主办方的安排,成都市律师协会派出律师在活动现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认真解答群众的各种法律问题,受到群众欢迎。

我所合伙人曾红莉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下图左一)
 
 
连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