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李启军、胡春华、刘伟律师应邀为中国某上市公司与
德国Lentjes公司技术转让谈判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涉外贸易,涉外服务及涉外技术转让日渐增多。涉外法律服务已成为我所新增的业务亮点。2007年11月9日,我所律师李启军、胡春华、刘伟应邀为中国某上市公司与德国Lentjes公司技术转让的谈判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该次技术转让谈判涉及领域广泛,包括合同效力,付款方式,技术产品销售区域,技术提成费等问题,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我所律师用流利英语直接与外商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交流与谈判。并就技术转让涉及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国际公约的规定、国际通行做法及技术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给中外双方作了详细的分析与论证。促使双方在欧盟与中国的法律框架内达成了初步的富有成效的意见。中外双方就我所律师在谈判中所提供的专业法律意见、所体现的良好谈判素质与谈判技巧大加赞赏。德方谈判代表说:“中方律师对欧盟及国际法律运用的如此娴熟,我们实在没有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