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咖论法,赋能实务|汇韬所联合四川省社科院研究生学院、法学所成功举办《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难点解析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6-06-12 点击次数:34

日,由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与四川社科研究生学院、法学所联合主办《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难点解析专题讲座顺利举行。本次活动特邀国内商法、证券法领域权威专家周友苏教授主讲,现场座无虚席。讲座正式开始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张筠副院长代表学院致辞。

周教授现场直击大核心实务难点法定代表人履职纠纷的适用难点解析公司决议纠纷的适用难点解析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适用难点解析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与真实案例,厘清法律边界、破解适用误区。

针对法定代表人辞任和解任纠纷,讲座明确其与公司属于委托代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依法享有单方辞任权,公司也有单方解任权法定代表人相应工商登记,仅具有公示效力,不是其辞任或解任的前提条件或生效要件。同时区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边界,法定代表人依法具有董事或经理的双重身份,周教授认为先界定法定代表人以何种身份履职,以便确定其是否应当对受损害的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周教授就如何区分法定代表人与董事行为提出了独到而实用的见解

在公司决议纠纷板块,周教授解读了决议行为的法律特征,明确人民法院不受理公司决议有效确认之诉厘清股东协议与公司决议的效力差异强调法院不得干预公司自治法院可以裁判公司决议无效、撤销或不成立,但不得要求公司机关作出何种决议结合股东会决议撤销纠纷典型案例,明确该类纠纷系形成权之诉,非给付之诉,不具有司法强制执行性,分享纠纷处置与自力救济方式,为企业或律师们处理类似法律事务提供实操指引。

随着新《公司法》落地,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成为实务焦点。讲座详细拆解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在新公司法实施前后的不同适用要件,司法实践中区分出资加速到期与法人人格否认法律适用,详解加速到期出资“入库规则”,明确出资需归入公司作为责任财产,并梳理债权人诉讼、保全、执行等法律救济路径,平衡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周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既高屋建瓴,也有扎实的案例基础,听课人员不时有醍醐灌顶的收获!

本次讲座结束前,社科院法学所所长钟凯博士就讲座做简明扼要点评,随后汇韬所主任李伟律师代表汇韬所简短发言。

讲座圆满结束。

2005年成立以来,汇韬所深耕法律服务领域二十余年,本次联合讲座,是汇韬“学界+实务”双向融合服务模式的落地。开展专业讲座、研讨交流,是汇韬所精进业务、赋能行业的重要举措。未来,汇韬所将持续发挥专业优势,持续举办各类法律专题分享、沙龙、讲座活动,搭建更多专业交流平台,联动学界、业界资源,以专业力量赋能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