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四川省律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司法发〔2019〕111号)等文件规定,李启军律师经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初审、成都市司法局复审、四川省司法厅职能部门审查、厅职改办复核、现场答辩考核、高级评审委员会评议和厅职改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四川省人社厅审查批准,最终,李启军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律师业务实绩、睿智的逻辑思辨能力,通过层层严苛的审核、评定和现场随机抽取答辩问题的方式,顺利地通过评审,脱颖而出,于2020年7月29日,被评定为一级律师(全省有5名律师在本次评审中获得一级律师职称)。
这次开展律师高级职称评审,是四川省司法厅为法治四川建设储备高端法治人才推行的一项长期发展战略。李启军律师执业27年,工作严谨、为当事人服务勤勉尽责,常年工作笔耕不辍、孜孜以求。此次获得一级律师职称,实至名归,是专家型优秀律师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