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领导到我所视察指导工作
2007年7月13日,四川省人大肖萍、杨筠等领导到我所视察指导工作,在我所开展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调研工作。
《民事诉讼法》自91年4月9日颁布实施以来,历时16年的时间,为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但随着改革开放及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部分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全国人大已经将其纳入立法计划。
省人大领导能够到律师事务所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是对律师这个特殊群体的专业意见的重视。在研讨会上,我所合伙人徐涛律师代表我所专家委员会及其部分律师充分发表了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意见,同时,我所还邀请到元绪所谢佳左、天智所何茂雄等兄弟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一起参加了这次研讨会。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参政议政,为凸显律师队伍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为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努力工作。
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肖萍副主任(中)、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一处杨筠处长(右)、
四川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柳靖副处长(左)在会议现场
热烈的研讨会现场
附:《成都日报》7月16日A5版对本次研讨会所作的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