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军律师被成都市纪委聘为“案件审理助辩人”
发布时间:2008-09-01 点击次数:1611
李启军律师被成都市纪委聘为“案件审理助辩人
 
    2008年8月26日,成都市纪委召开了“市纪委案件审理助辩人座谈会”,会上,市纪委副书记颜安同志向李启军律师颁发了“案件审理助辩人”聘书。
    颜安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成都市纪委推行案件审理助辩人制度,是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保障党员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在党员干部违纪接受处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之前,违纪党员可以通过聘请“助辩人”的帮助,就案件的性质和处理结论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辩,以有效维护党员的权益,控制或者避免冤、假、错案的事件发生。同时,“助辩人”的产生也标志着《成都市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工作办法》的正式推行。
    最后,市纪委副书记颜安同志,对从全市数万党员中精心挑选出来担任案件审理助辩人的李启军同志等表示了衷心地感谢和热烈地祝贺。
 

李启军律师(左四)应邀出席市纪委案件审理“助辩人”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