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巫绍熙律师接受彭某委托,担任其涉嫌诈骗一案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巫律师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涉嫌诈骗罪的当事人彭某,经过沟通交流,掌握了基本案情。随后,巫律师不辞辛劳,多次会见彭某,涉案事实越来越清晰,巫律师即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经与办案机关沟通,办案机关明确回复不批准取保候审申请。但巫律师并没有因此而气馁,2019年7月初,巫律师再次向公安机关递交了《致公安机关之律师意见书》,并连夜加班加点为当事人撰写了一份有理有据、全面深入的申请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递交检察机关,巫律师的法律意见,最终得到检察机关采纳认可。检察机关对涉嫌诈骗罪的当事人彭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取保候审,彭某被释放。
巫绍熙律师全力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彭某获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并取保候审,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其“专业、高效、严谨、负责”的执业作风和工作态度,获得当事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