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李苗、谭学莹律师成为成都市首批法律援助志愿者
发布时间:2006-11-27 点击次数:1609
我所李苗、谭学莹律师成为成都市首批法律援助志愿者
 
    为了响应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号召,2006年11月25日上午九点,由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启动仪式在人民公园广场隆重举行。我所李苗、谭学莹律师应邀参加了仪式并光荣地成为成都市首批法律援助志愿者之一。
    成都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苏培玮、副市长曾万明、成都市司法局副局长曹海波等省市领导出席了此次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启动仪式结束后,李苗、谭学莹律师在会场为广大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讲解法律援助受案条件和流程并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会场发表重要讲话

成都律师代表在仪式上庄严宣誓


李苗律师在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


李苗(左一)、谭学莹(左二)律师在会场现场

李苗(左一)、谭学莹(左二)律师在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