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我所伍溢律师为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法律援助案件
发布时间:2017-12-18 点击次数:973

法律援助认真负责 为未成年人辩护效果显著

——记我所伍溢律师为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法律援助案件

2016年12月16日被告人叶某与杨某共谋盗窃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挡获,叶某将盗窃的电动车返还被害人并赔偿了其损失后,获得了被害人谅解。2017年8月2日叶某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8日被逮捕。2017年8月8日,我所接受武侯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指派伍溢律师担任叶某的法律援助律师。2017年11月2日检察院将叶某诉至法院,并提出对叶某判处1年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2017年11月8日案件开庭审理,庭审中辩护人指出案卷材料中反映叶某所犯聚众斗殴罪具有自首情节,并向法庭提交叶某具有自首情节的线索,建议公诉机关补充调查核实。2017年11月21日,该案复庭后,公诉机关补充提交了叶某具有自首情节的相关证据,法庭当庭判定叶某系自首。最终判决叶某犯盗窃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从量刑建议的2年有期徒刑到判处7个月拘役,辩护律师的认真负责发挥了重要作用。伍溢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与办案民警联系并到管辖派出所了解案件情况、依法会见被告人,并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两次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律师意见书》。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对律师的敬业精神高度赞扬,叶某的母亲及其他家属也多次表达了对律师的感激之情。

2017年12月14日,叶某父亲等亲属到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向伍溢律师赠送了题为“尽职尽责挽救失足少年,无私奉献维护公平正义”的锦旗,对伍溢律师尽职尽责的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并深表感谢。

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作为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点,一直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的一员,伍溢律师践行着汇韬律师的精神,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因为法律援助工作体现的是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法律平等尊严和实现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不仅涉及到社会最基层民众生存利益问题,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