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合唱排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7 点击次数:729

关于大合唱排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事务所全体人员:  

   

我所与武侯区司法局共同组队的大合唱节目排练工作开始了!为认真搞好节目排练工作,充分展现事务所风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事务所全体人员(含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政人员)均应参加,党员律师须发挥带头作用。
    二、排练时间:自2017年12月1日起(本周五),每周二、周五下午一点半开始排练,四点以前结束。如有时间调整,行政部将及时进行通知。

三、排练地点:本所会议室

四、纪律要求:

1.排练工作由专业音乐老师进行指导,全体人员应当尊重指导老师,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

2.武侯区政法委将在年底召开大会,政法系统各单位都要表演节目,本次大合唱节目将代表武侯区司法行政系统进行表演。为保证节目质量,全体人员必须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克服自身困难,确保参加排练。

3、12月1日(本周五)为我所人员首次排练,下一步武侯区司法局干警将会到我所参加排练。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按时参加,按要求签到。如有特殊事项(开庭、出差等)须提供书面依据,并向行政部提交请假条。
   
五、牵头负责人:李启军、曾红莉、王玉
    六、联系人:李敏  13666199079
             徐云  028-85265588、18782136664
 
                      

 

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