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通报了多起律师收到行业处分、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引起了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的重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先后发布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正案》、《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的各项行为规范。我所高度重视此项学习工作,近日,我所召开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正案》、《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专题学习会。全所律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均参加了学习。
2017年10月27日,合伙人徐涛律师主持了学习会,徐涛律师就律师执业基本行为规范、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范、律师与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关系规范、律师参与诉讼或仲裁规范、律师与其他律师的关系规范、律师与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关系规范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认真讲解,与会律师展开了热烈讨论。我所向全体律师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大家忠于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禁止虚假承诺,禁止非法牟取委托人权益,禁止不正当竞争。全所律师一致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各项规范,规范自身执业行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见附件:《律师执行行为规范修正案》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3、律发通〔2017〕14号《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pdf
1、律发通〔2017〕12号《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正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