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全体人员:
为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协会会议精神,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决定于11月3日(周五)开展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一)2017年11月3日(周五)下午1:30-2:00签到,2点钟准时开始;
(二)地点:事务所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事务所全体人员
三、会议内容
(一)学习张军部长系列讲话精神、《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正案》、《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二)就我所与武侯区司法局大合唱节目排练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四、纪律要求
全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会议,确有特殊事项(开庭、出差等)必须提供书面依据,并向行政部提交请假条。
五、 全所聚餐。
(一)就餐地点:事务所附近(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二)全体人员于11月2日下午5点前向行政部确认是否就餐,以便行政部提前安排订餐。
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2017年11 日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