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成为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点
发布时间:2017-07-17 点击次数:822

我所自2005年成立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律师业务发展迅速。我所律师长期坚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在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

2017年6月21日,我所向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设立“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点”。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我所的申请,详细了解了我所的各方面情况,于2017年7月7日作出了《关于同意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设立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点的回复》,同意在我所设立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点,明确要求我所应设专门联络人,负责与省法律援助中心对接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来访困难群众接待、登记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进行引导帮助,材料齐全的可代为向省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做好法律援助数据报送工作,每半年向省法律援助中心报送一次;积极参与省法律援助中心举办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完成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其他工作。

自2017年6月19日,我所已派出数名律师在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值班律师认真履行职责,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向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对每日值班情况进行详细记载。

我所成为联系点后,将制定法律援助中心联络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实行律师值班制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负责制,按照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法律援助工作。

 

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2017年7月11日